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 通知
关于开展2016年度“五四”评优工作的通知
各院团总支、各团支部、各学生组织:
2016年,在学校党政和上级团组织的正确领导下,校团委团结带领全校各级团学组织,紧紧围绕共青团“凝聚青年、服务大局、当好桥梁、从严治团”四维工作格局,着力做好我校共青团“四个强化”工作,深化实施“思想引领、素质拓展、权益服务、组织提升”四大行动,切实扩大了共青团工作的吸引力、凝聚力和有效覆盖面,有效地提升了我校共青团工作水平和影响力。
值纪念五四运动98周年之际,为表彰先进、树立典型,进一步增强广大团员青年的荣誉感和责任感,调动基层团组织工作的积极性、主动性和创造性,校团委决定在2017年“五四”期间开展2016年度“五四”评优表彰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表彰类别和评选条件
(一)五四红旗团总支
1、工作活跃,成绩显著。扎实开展团的工作和活动,工作具有鲜明特色,团员参与踊跃,在青年中有影响;着眼打造联系和服务青年的坚强堡垒,大力加强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增强服务意识、强化服务职能,青年在遇到困难时想得起、找得着、靠得住。在落实学校团委重点工作和开展品牌活动方面取得实效。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工作。切实履行职责,带动所属团组织建设,所属团组织工作有活力。
4、在团员中具有较强的吸引力和凝聚力,团员队伍能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5、上年度校内共青团工作考核成绩优秀。
(二)五四红旗团支部
1、工作活跃,大力开展基层服务型团组织建设,受到本支部成员的高度认可。
2、组织设置规范,工作制度健全,规范开展团员教育、团员管理、团员发展等工作。
3、团支部(团总支)成员工作能力较强,认真落实上级团组织的各项工作要求,扎实有效地开展团的工作。
3、在支部生活中,能调动团员的积极性,有组织地开展团课活动,每学期至少开展两次以上的主题团日活动。
4、积极利用新媒体宣传报道团支部工作。
5、一年来班内学生无违纪现象。80%支部成员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0分。
(三)优秀学生会、优秀社联
1、组织结构健全、工作制度完备,学生干部素质高、能力强、业务精,能发挥模范带头作用。
2、能够踏实有效的开展各项工作,活动有品牌、有特色、有声音、效果好、受欢迎。
3、有较强的服务奉献意识,能够服务于大局,积极主动的配合校学生会和校社团联合会开展工作。
(四)优秀团总支书记
1、认真学习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坚决拥护党的基本路线和各项方针、政策,政治立场坚定,思想觉悟较高。
2、有强烈的责任心和奉献精神,在广大团员青年中有较高威信。
3、能创造性的开展工作,认真及时完成上级团组织布置的任务,工作成绩显著。
4、所在团总支在上年度校内共青团工作考核中成绩优秀。
5、担任团总支书记一学年以上。
(五)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
1、积极组织和指导校园文化、科技创新、志愿服务、社会实践等学生活动。
2、指导学生活动成绩显著,获得院级及以上表彰者优先。
(六)优秀团学干部
1、积极参加政治理论学习,有较高的政治理论水平和较强的工作能力。
2、在各级团组织、学生会、学生社团、自管会中担任主要干部职务,且任职半年以上。
3、严格要求自己,在各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学生组织中有较高威信。
4、组织本部门成员积极开展工作并履行部门工作职责,取得良好活动效果。
5、学习态度端正,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无不及格考试科目。无违纪行为。
6、积极参与各类活动,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七)优秀团干
1、理想信念坚定,坚持正确的政治方向,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能够严格要求自己,在工作、学习、生活等方面起到模范带头作用,在团员中有较高威信,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4、热爱团的岗位,工作积极主动,大胆热情,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在团的岗位上取得突出成绩。
5、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无不及格考试科目。无违纪行为。
6、在团学干部岗位上任职半年以上。
(八)优秀团员
1、理想信念坚定,拥护党的领导,热爱祖国、热爱人民、热爱社会主义。
2、积极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品格高尚。
3、热心团组织生活和支部活动,积极参加学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在活动中能起到模范带头作用,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4、自觉遵守团的章程,模范履行团员的各项义务,积极参加团的活动。
5、成为注册志愿者,经常性参加志愿服务;成为网络文明志愿者,积极参与构建清朗网络空间。
6、勤奋学习,刻苦努力,学习成绩在班级前50%以内,无不及格考试科目。无违纪行为。
(九)校园十佳百星
1、操作技能之星:专业技术知识扎实,动手操作能力强,获得校级及以上操作技能比赛奖励,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2、科技创新之星:专业技术知识扎实,实践创新能力强,作品受到校级及以上奖励、或取得相关专利者,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3、创业实践之星:能积极组织和开展创业活动,具有创业实践经历且较有收获,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4、自立自强之星:家境贫寒但品学兼优(班级综合素质排名在前20%以内)的特困生(在学工处有备案的贫困生记录),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5、社会实践之星:能充分发挥自身的知识文化优势,积极投身社会实践活动,努力为地方建设和学校发展作出贡献,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6、志愿服务之星:能积极参加各类志愿服务,具有强烈的公民意识、奉献精神和服务能力,受到上级表彰和奖励,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7、社团活动之星: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社团活动,工作开拓创新,取得突出成绩,所在社团和所参加的社团活动受到过上级表彰,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8、文化宣传之星:积极参加团内活动的宣传工作,促进团内信息交流,在校广播站、团委网站、团属新媒体、团刊或其它报刊媒体上发表过相关文章,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9、文体活动之星:积极参加各项文体活动,表现突出,获得过校级及以上表彰和奖励,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10、文明风范之星:品学兼优,朝气蓬勃,乐观向上,积极践行“六文明”,能彰显现代大学生风采,第二课堂素质教育学分(PU学分)需达到15分。
二、评选办法
1、五四红旗团总支、优秀社团、优秀团总支书记等项目在各自申报的基础上,结合上年度共青团工作考核结果,由校团委审议决定;
2、优秀学生活动指导教师、优秀团学干部、优秀团干和优秀团员等项目由各团总支在下达指标范围内依据评选条件进行评定,报校团委审核;
3、五四红旗团支部、十佳百星评比由各团总支依据学生事迹择优申报,将申报集体和个人申报材料包括300字以内的事迹介绍和4-6张成长实践图片填入PU,校团委将统一进行展示及评审活动。(具体要求另行通知)
三、工作要求
1、“五四”评优表彰是共青团的一项重要工作,各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评优申报过程中要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充分发挥评优工作的正面激励作用,确保质量,宁缺毋滥。
2、根据自愿申报原则,各参评集体或个人应在4月8日前将有关申报材料报至团总支副书记陈壹梦处,并将电子文档统一发送到邮箱 759510880@qq.com。
附件1:2016年度五四评优名额分配表
附件2:2016年度五四评优申报汇总表
附件3:2016年度五四评优项目申报表
共青团新黄金城hjc222委员会
二〇一六年三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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